关于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销户和余额提取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8-04-08浏览次数:1267

各位老师: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行下关支行的安排,我校将于四月份集中办理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的批量销户和余额提取工作(注:新职工为9812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在编教职工及部分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教职工,具体以建设银行通知的名单为准)。为便于您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请按以下步骤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1.准备好本人名下的建设银行公积金龙卡。如果没有公积金龙卡,您可以提供本人名下在南京地区任一建行网点办理的建设银行借记卡(类卡),若您无建设银行借记卡,请尽快前往建设银行网点办理类卡

2.确保您建行银行卡状态正常。请务必提前确认您提供的借记卡为类账户2016121日之前开立且未办理降级手续的借记卡均为类账户,您也可拨打建行客服热线95533查询)。类卡存取日累计限额仅1万元,有可能会影响您的房贴发放。若您的公积金龙卡尚未激活,不影响资金入账,但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在建设银行网点修改激活后方可支取。

3.填写建设银行提供的《住房补贴销户提取确认清单》。清单将由财务处发至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请老师仔细填写并核对银行卡卡号(限公积金龙卡或其他建行Ⅰ类卡),签字确认。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务必于420日前将电子表格和教职工签字确认的纸质清单交财务处统一集中上报。

友情提示

1. 本次集中办理销户和提取的人员仅为在编教职工(含部分人事代理教职工,具体以建设银行通知的名单为准)的住房补贴,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教职工的住房补贴销户及提取事宜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2.此次住房补贴销户提取后,若您已办理委托提取住房补贴还贷业务,需及时在还款的银行卡中补足资金,以免发生还款不成功造成贷款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3.《住房补贴提取确认清单》上列示的账户余额为截至20171231日的余额,利息将在销户提取时计算。此外,已办理委托提取住房补贴逐月还贷业务的教职工, 本年度因已发生逐月还贷原因造成账户实际金额与确认清单金额不一致的,入账时以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 若您此次因故没有通过单位集中办理,需由本人到银行自行办理。(因个人办理需要的资料和手续较为复杂,建议尽量通过单位集中办理)。

5. 对于资料齐全完备的单位批量提取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行审核后会将住房补贴账户余额及利息按批次打入您提供的公积金龙卡或其他建行借记卡中。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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