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人事部门的工资变动通知,6月份工资中以下事项发生调整变动:
1、住房补贴缴存比例调整。从6月份起,我校教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比例调整,其中98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存比例从20%调整至26%,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存比例从24%调整至26%。
2、养老保险扣款标准调整。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决议要求,学校现开展对在职在编人员2017、2018年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的结算工作。从2018年6月份起,按照已上报省社保中心的2018年养老保险基数来调整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的月扣款标准。同时,在2018年6月份工资中一次性补扣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中应扣金额与已预扣金额的差额部分。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85866118;联系人:鲁老师、刘老师。
财务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