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应缴学费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8-08-06浏览次数:1721

2015-2017级各位本科同学:

2015-2017学年本科学生修读学分(不包括留学生和海外学院学生)已于201867日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公示。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具体学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请在财务处主页-校内规章中下载、查看),财务处对2015-2017年级本科学生的学费进行了结算,每学年的学费总额由上一学年修读的总学分数决定,各学年应缴学费金额根据所修学分数会有所不同,但大学期间正常完成本专业规定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各位本科同学(留学生除外)2018-2019学年具体应缴费总额请于2018813日后登陆学生注册系统进行查询,并于820日前将足额款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中信银行卡内,财务处将进行批量扣款。

如大家对缴费总额有疑问,请在开学一周内到财务处咨询,财务处联系电话:85866388,联系人:刘老师;如大家对修读学分有疑问,请在开学一周内到教务处咨询,教务处咨询电话:85866256,联系人:孙老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教务处

201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