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审计要求,为确保饮食服务中心收入的完整性,杜绝冒名虚报、无经费来源签单等不规范行为,维护学校利益,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校内工作用餐签单实行事前审批制度。请各部门在订餐前务必在财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或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下载并规范填写工作用餐清单,由经费审批人审签并加盖公章(从科研项目经费列支的,可以不盖章),于取餐时提交。财务处根据饮食服务中心提交的填写完整的工作用餐清单开具收据并从相关经费列支。
本通知所指的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列支渠道仅限于按相关规定允许列支工作餐的经费。
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