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财务处关于2019年年终财务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校财发〔2019〕11号)相关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到账立项入账手续,具体包括:
一、已预开票据,根据合同条款,项目委托单位应于今年年底之前支付的款项,请各项目负责人敦促对方单位尽快付款。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请以书面材料说明不能付款的原因,经学院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12月31日前交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132办公室,否则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的预开票据业务。
二、对方单位已经支付款项的,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校园网主页“智慧校园”—“财务系统”—“新版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微信公众号“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点击“微财务”—“财务查询”—“财务到款”进行查询,查实的款项请尽快到科研院及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立项入账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