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2023年年终财务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校财发〔2023〕13号)相关规定,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预开票据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经费及时到账;同时做好学校往来款项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各类科研经费到款立项入账手续,具体包括:
一、预开票据催款
已预开票据的,应与对方单位尽快落实付款,若年内不能到款,须将票据退回财务处。如有特殊情况,请以书面材料说明不能付款的原因及预计付款时间,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12月18日前交至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132办公室,否则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的预开票据业务。
二、经费认领入账
对方单位已经支付款项的,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校园网主页“智慧校园”—“财务系统”—“新版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或者微信公众号“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 “微财务”—“财务查询”—“财务到款”进行查询,查实的款项请尽快到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处办理经费认领入账手续。
其中,民口横纵向科研项目可以通过“智慧校园”—“科研系统”—“我的经费”—“经费认领”线上办理经费认领手续,如果已预开过发票,财务处直接办理入账。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通过“智慧校园”—“财务系统”—“票据预约”申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请到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132办公室办理开票。
特别提醒:
1.对方单位付款成功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下午即可查询,查询到经费到款后尽快办理经费认领手续。
2.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0日年终结账期间,暂停办理科研项目预开票据业务,12月29日前可正常办理科研经费到款开票及入账手续。
特此通知!谢谢!
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
2023年12月15日